黄启团NLP执行师课程:揭开改变现状的秘密 一套人性说明书,明白自己读懂他人
东北网鸡西2月18日讯 鸡冠区人民法院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注意吸收教师、退休老干部、机关干部、和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共计32人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近日,鸡冠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聘请了我市青少年宫主任兼心理咨询师刘运峰为特约人民陪审员,参加少年刑事审判庭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教育和感化了未成年人,取得了很好的审判案件效果。
日前,鸡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李某(1992年4月28日出生)与三名好友乘坐七台河到鸡西的大客车时,与回鸡西上学的乘客刘祝福因拽窗帘一事发生口角,李某用刀将刘祝福左胸及左面部攮伤。经鸡西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所鉴定:损伤属重伤。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攮伤刘祝福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还是积极主动与受害人协商,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
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行为,属自首。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所在居委会均出具了证明,证实其平时表现较好,故不予关押亦不致再危害社会。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服从判决。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特约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刘运锋了解到被告人李某毕业后,没有找到固定职业,家庭监管不利,被告人个人修养欠佳,法律意识淡薄,只因一点小事,竟然大打出手,因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调查了被告人李某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情况、并针对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认真询问法定代理人,对被告人进行耐心的教育和开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使其重新燃起生活希望。在法院和社会之间架起一道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的安全屏障。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深受感动,表示一定不辜负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期望,配合法院做好未成年子女的帮教计划工作,让孩子早日成为有用之才回报全社会的关心与帮助。